媒体报道,一位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仍未按要求遵守工作纪律,该单位领导却解释:“他前不久受过处分,多少会存在一些负面情绪,有时带到工作中来也难免,我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保持良好心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工作纪律,这样才能发挥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和展示党员的先进性。当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时候在工作中犯错误也难以避免。如果说因为自身工作中失误,犯了错误挨了处分,就破罐破摔,一副无所谓的心态,自甘堕落依然不遵守工作纪律,那久而久之将会在党和人民群众中造成十分不良的消极影响。
面对这种受了处分依然不知道悔改,把负面情绪带到工作中的下属,该单位的领导不及时劝导他,制止他,反而把他受过处分这件事当做可以消极怠工、可以不遵守工作纪律的理由,简直就是本末倒置。这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纵容,领导打人情牌的现象,看似做了老好人,实则害人害己,监督与问责不力,理应承担失职失察之责。
面对这种犯了错有负面情绪的党员干部,就应该及时消除他 “破罐子破摔”的消极思想,不能让他一而再犯错,要让他意识到错误并端正自己的态度,积极遵守纪律。否则,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行政铁则下,对那种屡教不改明知故犯的干部,就必须严肃执纪,绝不宽容,绝不姑息,坚决不能让“情绪和人情”成为执行纪律的绊脚石。(铁山乡 杨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