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暨廉政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饶县纪字[2015]41号
为切实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为重点,通过对腐败问题易发领域、环节和岗位的排查,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暨廉政大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坚持“学廉、知廉、测廉、用廉、评廉”,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评价对象
全县所有涉及各类项目、资金、工程的单位内设股室、二级单位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负责人,每年对所有对象进行廉政评价一次。
三、评价内容
1、有无不依法行政,乱收费、乱检查、乱处罚、乱摊派等乱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2、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吃、拿、卡、要”行为;
3、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服务怠慢、办事推诿、效率低下行为;
4、有无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非公务接待和公务活动超标准接待行为;
5、有无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补贴和私设“小金库”行为;
6、有无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行为;
7、有无收送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行为;
8、有无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
9、有无工作日中餐饮酒行为;
10、有无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宴请等活动行为;
11、有无其他违反廉洁从政行为。
四、组织机构
成立上饶县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及廉政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童晓闻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周 洪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汤志权 纪委副书记
蔡庆云 纪委副书记
成 员:县纪委常委、各纪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行政投诉中心。
五、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
1、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出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确定好被评岗位、人员名单,8月31日前将被测岗位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报各所属纪工委。
2、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纪政纪条规及反腐倡廉重要文件规定,进一步加深对“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重要论述的理解和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上来。
3、以“宪法、党章、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为主题,组织开展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折算成分值,按比例计入总分。通过全员“测廉”,用好纪律“标尺”,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做到知法纪、明法纪、守法纪,把纪律挺在前面。
(二)公开承诺。
根据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廉洁规定,结合自身的岗位职责、管理权限、业务范围等内容进行公开承诺,承诺对象通过在“bte365娱乐主页”、“灵山清风”微信平台以及在本单位公示7天等形式进行公开承诺,公开承诺期结束后在《上饶县报》上公示被测岗位人员的名单、工作职责和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述廉评议。
每年10月中旬开始,由领导小组办会同各纪工委组织所对口单位被评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开述职述廉,11月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各行业群众代表、干部职工、“两代表一委员”等进行无计名投票公开测评。
对测评结果进行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廉政知识考试占30%,述职述廉占20%,集中测评占50%。集中测评结果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档,各档对应分值为:优秀(计100%)、满意(计80%)、基本满意(计60%)、不满意(计40%)。测评得分计算方法为:满意度得分=(优秀票数×100%+满意票数×80%+基本满意票数×60%+不满意票数×40%)÷有效测评表份数。
被评人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进行相应扣分:未按要求进行廉政承诺公示的扣1分;公示内容不实被举报一次扣0.5分;所在科室(二级单位、站所)及人员在各类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被全县通报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在受理行政投诉中发现所在科室(二级单位、站所)涉及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问题被全县通报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函询一次扣1分;被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被纪委监察机关纪律审查,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分别扣5分、3分和2分,给予记大过、记过、警告处分的分别扣5分、3分和2分。
被测人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进行相应加分:年度所在科室(二级单位、站所)或科室(二级单位、站所)直接承担的相关工作获国家级表彰的(以截止至统计汇总结束日颁发的表彰证书和文件为准),给予加5分;获省、市、县级表彰的,分别给予加4分、3分和2分;获多次表彰的,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六、测评结果运用
建立廉政档案,为干部推荐、提拔、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提供依据,为纪委纪律审查以及实施责任追究等提供相关情况,为单位年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提供依据。对收集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谈话函询;对收集的群众反映较多、突出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纪律审查,并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追究办法对其单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主要领导分别进行问责。
对在测评中得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位列前3名的被测单位和人员进行全县通报表彰;对被测单位排名列倒数第一且得分低于60分的科室(二级单位、站所)负责人责令其主管单位对该负责人免职(如属条管单位,向其上级部门提出调整建议);对排名列倒数第二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对排名列倒数第三的给予诫勉谈话。对测评得分位列倒数后三名的单位,取消其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评先资格,同时,对单位平均得分倒数第一且得分低于70分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分别进行问责。
七、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逐步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要以测评为动力,促进工作,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机关效能上见成效;各测评组必须严格按照测评的各项要求进行测评,测评材料在测评结束后应及时交县纪委汇总封存;各被测人员、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的行为干扰、影响测评工作,一经发现将在全县予以通报,同时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上饶县党风廉政评价单位名单
2、上饶县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登记表
3、岗位廉政公开承诺书
4、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测评表
附件1:
上饶县党风廉政评价单位名单
农工部、残联、发改委、工信委、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局、卫生局、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扶贫办、安监局、药监局、物价局、煤炭局、交警大队、企业局、国资办、商务局、城管局、规划局、房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供电局、公路分局、农业开发办、灵山管委会、茶亭工业园、城南新区、循环产业园、驻区办、供销社、重点办、粮食局、人防办、城投公司、铁建办
附件2:
上饶县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登记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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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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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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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该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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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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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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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廉政公开承诺书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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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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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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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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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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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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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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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承诺:
一、依法行政,不乱收费、乱检查、乱处罚、乱摊派等乱作为或不作为;二、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不“吃、拿、卡、要”;三、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服务怠慢、办事推诿、效率低下行为;四、不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非公务接待和公务活动超标准接待等行为;五、不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补贴和私设“小金库”;六、不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七、不收送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八、不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九、不工作日中餐饮酒;十、不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宴请等活动;十一、不存在其他违反廉洁从政行为。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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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承诺人有与承诺不符行为,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督举报:
1、网上举报:“bte365娱乐主页” http://www.manyangshuibeng.com/;
2、微信举报:“灵山清风”jxsrxjw;
3、举报电话:0793-8466300,8466233,8466210。
附件4:
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测评表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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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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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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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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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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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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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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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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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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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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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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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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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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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根据我县各参评岗位、人员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政务公开、工作作风、工作创新、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表现,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在相应的表格选项内打“√”),同时诚挚希望您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