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立范围。在市专项治理方案的基础上,将治理范围扩大至各驻县条管单位公职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人员全覆盖。
二是突出重点。重点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或其特定关系人,与其本人服务或受其管理的对象,违反规定参股投资或发生买卖、租赁、承包等交易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指定、授意、暗示有关单位使用特定材料、供应商或检测、检验、评估、代理等中介机构服务,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八个方面。
三是强化宣传。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工作的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具体的问题,认真核实,同时针对重点领域和部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案件查办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截止目前,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已全部完成。接下来,该县将组成专项调查组开展重点抽查,对自查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