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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采取有效措施 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

来源: 姜绍海 时间: 2014-04-22 11:11:41 阅读:加载中

为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教育厅和财政厅制定的《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上饶县纠风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学前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一、突出教育收费主管部门职责。按照纪委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要求,县纠风办明确职责定位,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强化教体局教育收费主管部门地位。
 
  二、加强学前教育收费监督力度。一是加强制定收费文件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对县教体局制定学前教育收费文件中的收费管理程序、收费公示制度、收费票据管理、收费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二是开展收费公示的监督。要求全县各所学校设立收费公示专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学校醒目处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公开、透明、阳光作业;三是拓宽学生家长反应渠道。县纠风办联合县教体局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方式广泛开展了教育收费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全面了解教育收费政策,有效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做到了教育收费政策家喻户晓。
 

三、加大违规收费的查办力度。3月份,县纠风办根据群众举报,对县某中心小学在学前教育收费中超标准收取收保育费及违规收取书本费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对查实的违规收费4.68万元予以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县监察局专门下发了监察建议,建议县教体局对全县学前教育收费情况开展检查清理,查找问题,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促进全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